"五一"期间西安公车封存 提醒:市民出行记得带相机
信息来源:x-j.cn 时间: 2014-04-25 浏览次数:1105
昨日下午,西安市纪委召开“五一”期间执纪监督工作会议。西安市纪委等多部门将于近期组成检查组,在“五一”期间及节前、节后,以暗访的形式严查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持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在会所消费、大办婚丧事宜铺张浪费等作风问题。市民发现此类问题,可拨打12388举报。
顶风违纪 将被指名道姓曝光
西安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闫省平表示,今年“五一”期间,对打折扣、搞变通,出入私人会所及高档娱乐场所、利用节日请客送礼、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违规消费、公车私用以及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提倡文明过节,杜绝“节日腐败”。
今后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前,都将作出“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的具体安排。并努力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将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并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暗访抽查 将持续到节后一周
“五一”期间,西安各区县、各部门除执法、执勤车辆外,其余公务用车一律封存。目前,各区县、各部门封存车辆的统计工作已经展开。
从4月28日至5月5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将组成多个检查组,对节日期间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其他作风问题进行暗访。对部分市级部门、区县(含部门)节日期间干部值班、车辆封存情况进行抽查。对全市范围内公园、景区周边的会所情况进行暗访。
节后一周内,将查处工作时间内缺勤脱岗、懈怠懒散、上网玩游戏、聊天及服务态度粗暴、效率低下,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办事推诿扯皮等行为。
西安市纪委副书记黄会强表示,西安市纪委将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曝光和公布查处情况。
领导干部违纪 可以上网举报
目前,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官网“古城清风网”(www.xajjjc.gov.cn)已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欢迎群众登录该网站举报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及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到私人会所活动及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问题。
今年“五一”期间,西安市纪委针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违纪行为还开设了专门的举报电话:12388。请广大市民监督和举报。
西安市今年已有44人被处理
“公款吃喝转入食堂、利用互联网送礼、公车私用等仍是目前较多见的主要作风问题。”在昨日西安市纪委召开的“五一”期间执纪监督工作会议之后,西安市纪委副书记黄会强接受了媒体专访。
黄会强说,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西安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5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79人。其中2013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3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6人。今年截至目前,共查处22起,处理4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
“当前,一些违规问题、作风问题更加隐蔽,其共同点是难发现、难取证,给执纪监督工作增加了难度。”黄会强坦言,在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之后,目前明目张胆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少了,但作风问题的表 现形态日趋隐蔽化。主要表现有3种:公款吃喝由明转暗,比如转移到单位食堂、“私房菜馆”、乡村农家乐等隐蔽场所;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变得愈加隐蔽;互联网上使用的电子预付卡等成为“送礼神器”。还有个别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违反公车管理规定、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组织或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有个别领导存在持因私证照外出、把出国(境)作为一种领导待遇和变相公款旅游。同时,作风问题也容易反复、反弹。
“这些问题是全市纪检监察部门要纠正和查处的重点。”黄会强说,目前,西安市已建立和完善了一些规定制度,比如规范领导干部用车制度、严禁公款吃喝制度、重申纪律规定制度、开展监督检查制度等,但这些工作还不够系统和全面。
针对此,西安市纪委等部门正在努力构建执纪监督的长效机制。从5月起至10月底,西安市将在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和临潼区纪委3个单位展开长效机制试点工作。试点内容将围绕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执纪监督的组织领导体制、构建比较系统的执纪监督工作体制、多部门联动执纪监督机制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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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将严查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省纪委近日下发《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眼长远,不断提高纠正不良作风制度化、常态化水平,确保党员干部务实勤俭过节。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要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严禁使用公款指使、默许下属单位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
《通知》提出,从现在开始,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主动对狠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作出具体安排。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目前仍有个别单位公款违规消费,而且方式更加隐蔽,省纪委将采取多种办法查处。整治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也将成为一种常态化、制度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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