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生微博卖相机经营不善致亏损 诈骗400万元获刑
信息来源:x-j.cn 时间: 2014-03-28 浏览次数:460
据《劳动报》报道,刚满18岁的年轻女孩顾某在新浪微博上卖相机,但先后收取了500余万元货款和定金后迟迟不发货,近日,宝山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2年2月起,顾某就通过新浪微博销售卡西欧的两款照相机。一年后因经营不善而亏损,顾某因此失去批发价供货来源。但顾某并没有关店,而是继续维护“微店”,在明知自己已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在去年3月初至5月间,以高进低出的方式,通过新浪微博向全国各地近20多人销售相机,先后收取货款及定金人民币500余万元,至案发仅向李某等人交付了部分相机,造成其他未收到货的人损失共计人民币410余万元。
2013年5月19日,被害人李某因付款后拿不到货,遂到顾某家中,对所欠货款进行盘账,发现顾某已亏本巨大,已无力供货,遂于次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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